Wednesday, November 18, 2015

即嫌惡諸苦之無量過患而欲出離之善的精神作用。為心所之名,與慧俱為無貪之一分故,無別體。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為佛教實踐方法的大綱。


即身心適悅的感覺,為五受根之一,故又作樂根。若由身心上區分之,於身體上的適悅感受曰樂受;於心靈上,則稱為喜受。樂總為一切善業所引生的果報。


又作止寂、等觀。即止息一切想念與思慮,使心歸於專注一境之狀態。


即於順境,其心適悅之感受。為五受之一。


正智

又作諦意,為八正道之一。如實憶念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稱為正念。淨土宗則謂,面臨諸種遭遇,能心不錯亂顛倒而一心念佛,稱為正念。

正智指契於正理的智慧。據《因明正理論》載,即如實量知諸法的自性差別之智,為離染緣以到達涅槃之智慧。



正念

又作諦意,為八正道之一。如實憶念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稱為正念。淨土宗則謂,面臨諸種遭遇,能心不錯亂顛倒而一心念佛,稱為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