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4, 2015

學佛必須要吃素嗎?

在小乘佛教中,由於乞食的關係,允許吃三淨肉。但《梵網經》、《楞嚴經》、《涅槃經》等大乘經典,都明確禁止吃眾生肉,認為吃肉是斷大慈悲種。漢傳佛教依大乘經典而有素食的傳統,並以此成為漢傳佛教的一大特色。藏傳佛教同屬於大乘佛教,可我見到的藏地僧人多是不禁肉食的。而一些學習密宗的人,似乎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還有素食者無法修氣脈明點之說。不知對這個問題怎麼理解?

答:梁武帝根據《涅槃經》、《楞伽經》等諸多教典,出於悲心而著有《斷酒肉文》四篇,主張僧尼應一律戒葷茹素,並自此之後使吃素成了漢地廣大出家眾都必須遵守的一項制度。不僅出家人要遵守食素之規,很多在家居士也紛紛效法,他們要麼選擇終生,要麼選擇在某些特定時段內吃素戒肉,凡此種種優良傳統都是非常值得歎隨喜的。儘管梁代以前的漢地佛教徒,未必將吃素定為人人都得遵照執行的規則,但無論如何,堅持素食的修為實在值得每一個大乘修行人讚歎、稱揚。 



至於說到藏傳佛教教義對待吃素的態度,首先必須聲明的一點是:藏傳佛教從未提倡、褒揚、讚歎過吃肉的習慣,更嚴厲禁止藏地的四眾弟子為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殺生食肉。廣大藏族民眾自從佛教傳入本地區之後,一直是以三淨肉為肉食來源。而且藏地的高僧大德中,提倡素食的也代不乏人,比如喬美仁波切、如來芽、華智仁波切、欽則益西多傑、白瑪頓登等大成就者皆提倡食素且嚴厲譴責了種種殺生罪孽及以血肉供養的陋習,並且他們當中的很多人還身體力行、吃素戒葷。而藏傳佛教的創始人蓮花生大師則在其伏藏品《三根本寶燈論》中說:「肉食應次第性斷除,……沙彌和比丘不能吃的肉有:懷孕而死、被殺害、自縊而死、未成熟、被火燒死、溺水而死、山上滾下摔死等眾生之肉及牛肉、圓蹄動物之肉,乃至血亦如此。欲知其廣大深意應看相關三藏論典。」龍欽心滴的一代傳人智悲光尊者也曾說過:「我們今生當中所食之肉就像嘎達亞那尊者在化緣時所觀察到的一樣,皆是前世父母之肉。若是一個正直、有良知的人,對於屠夫所殺害的父母之肉,怎麼忍心吃呢?如果靜下心來思維的話,我們對這些可憐的如母眾生必然會生起猛烈的大悲心。然而某些密咒士卻放逸無度,飲酒啖肉,這和豺狼、鷲鷹已無有差別。」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吃肉是藏傳佛教不共傳承的觀點實乃無稽之談,只不過因藏地地處青藏高原之上,作為存在於世界屋脊上的廣大地區,偏僻的交通狀況使其千餘年來都與外界幾乎徹底隔絕。加之這裏嚴酷的自然條件所限,諸如高海拔、高溫差、缺氧、嚴寒、永久凍土層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適宜於在這片土地上生存的農作物少而又少、數量可謂微乎其微。在這些不利因素的制約下,藏族人依然以青稞、糌粑作為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來源,在沒有蔬菜、穀物的情況下,部分藏人才開始食用有限的肉食,因自然條件已無法讓他們再做出別種選擇。



 但有一點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對任何一個問題的分析都不能把它簡單化,特別是當這個問題本身就已是千頭萬緒、錯綜複雜時,更不能以偏概全、輕下斷言。做出判斷是容易的,但這個判斷能在多大範圍內適用就另當別論了,對吃肉、吃素的問題也應如是分析。一個明顯且基本的事實是,就全世界範圍而言,除了漢地以外,大多數信仰佛教的國家和地區,比如不丹、斯里蘭卡、泰國、尼泊爾、日本等地,基本都是葷素雜食,並無吃素的明確要求。漢地的素食習慣當然是值得讚美和隨喜的一個好傳統、好習慣,但我們絕對不能因了這些地方的佛教徒吃肉就把他們擯出佛門,並進而誹謗說他們信奉的都不是佛法。每個地區、每個人的具體因緣都不可一概而論,更何況對藏傳佛教的某些修行者來說,他們的種種行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達到他們的修證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測、輕下斷言。

 許多密宗修行人在吃肉前都會以大悲心攝受所行,他們以念誦咒語的方式回向、超拔與自己有特殊因緣的眾生;有些大成就者則以普通人無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經常都要吃魚、漢地的濟公和尚也吃過狗肉。作為凡夫的我們對此等行為還是少評議為好,因對一個證悟者而言,什麼行為方式都可以成為他大作空花佛事的載體。

 不過就一般狀況來說,少數修學密宗之人把吃肉看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之舉,這只能表明他們根本不懂密宗教義,也不理解高僧大德們方便示現的密意。尤其是近年以來,隨著藏地與外界交往的增多,越來越便利的交通使藏區的蔬菜、糧食品種愈加豐富。在這種情況下,已有非常多的密法修行人選擇了素食,這真令人倍感欣慰。



 既然諸佛菩薩已在《大象力經》、《大雲經》、《涅槃經》、《指經》、《楞伽經》、《善臂請問經》以及中觀等經論中廣說了吃肉之過,同為大乘法門的密宗當然不會視而不見、裝聾作啞或故意找藉口為自己辯解。只是希望人們都能本著全面的態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比如《梵網經》中就將食肉列為四十八輕垢罪之一,並非是根本重罪,故對此問題還需從長計議。於此有興趣者不妨深入經藏,以資借鑒、參照。

 還有「素食者無法修氣脈明點」之說,更屬言之無據。密法中主要是《時輪金剛》等續部著重強調氣脈明點的修煉,但就在《時輪金剛大疏·無垢光疏》中,食肉的現象被重點遮止;甯瑪巴的許多講述大圓滿修法的論典同樣遮止吃肉;另外據我所知,別種教派的論典中也未見有此說。以修氣脈明點來為自己的吃肉找藉口、找理由等做法,在密宗中沒有任何教理依據,也不可能符合密法教義。

 藏地某著名上師曾在近萬名聽法的四眾弟子前,廣講吃肉的種種過患。受其感召,當時發願吃素的弟子有數百名。再開法會時,給僧眾供齋的飯食已改為以素食為主。藏地某著名堪布也一直讚歎吃素的好習慣,並多次對眾人講過,藏傳佛教有許多不共的非常珍貴且有價值的傳統,但食肉顯然並不包括在內。吃肉對藏族人來說只是一個由自然條件影響下的飲食習慣,來藏地求法的漢族弟子,最應該留意的是無上密法的真正精髓,而不應是藏地的飲食習慣與傳統。漢族修行者最好能保持他們原先在漢地時的素食習慣,特別是在當今這樣一個殺氣沖天的世界大氣候下,我們更應該做慈悲與智慧的信使與先行者。



 同為大乘佛法流布的地區,在對待素食與肉食的問題上,觀點、看法並不盡相同,但這並不妨礙各個地方、各種流派相互之間的互通有無、圓融無礙。

 佛教是以慈悲為本,禁止殺生的宗教,從道理和禁戒的角度上說,不應該吃眾生的肉,應該吃素。不但修顯宗的人應該吃素,修下三部密,特別是修觀音、度母法的,按續部禁戒藏傳佛教也要求吃素。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中反復勸告我們:

 「諸惡業中,唯殺最重。普天之下,殆無不造殺業之人。然則食肉吃素一關,實為吾人升沉,天下治亂之本,非細故也。其有自愛其身,兼愛普天人民,欲令長壽安樂,不罹意外災禍者,當以戒殺吃素,為挽回天災人禍之第一妙法。」(《(正)勸愛惜物命說》)

 「須知水陸飛潛諸物,同吾靈明覺知之心。但以宿業深重,致使形體殊異,口不能言。觀其求食避死情狀,自可悟其與人無異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慮。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與之誼,以期不負人與天地並名三才,以參贊天地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載,同樂天年而後已。倘其不體天地好生之德,恣縱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強,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盡,殺業現前。欲不改頭換面,受彼輾轉殺食,其可得乎。況肉食有毒,以殺時恨心所結故。故凡瘟疫流行,蔬食者絕少傳染。又肉乃穢濁之物,食之則血濁而神昏,發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係清潔之品,食之則氣清而智朗,長健而難老,以富有滋補之力。此雖衛生之常談,實為盡性之至論。因俗習以相沿,致積迷而不返。須知仁民者必能愛物,殘物者決難仁民,以習性使然。是以聖王治世,鳥獸魚鱉咸若。明道教民,黏竿彈弓盡廢。試思從古至今,凡殘忍饕餮者,家門多絕。仁愛慈濟者,子孫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斷其無後。恣食肉者,如來記其必償。祈勿徒云遠庖,此係隨俗權說。固宜永斷葷腥,方為稱理實義。」(《(正)寧波功德林開辦廣告》)



 「或曰:鰥寡孤獨,貧窮患難,所在皆有,何不周濟。而乃汲汲於不相關涉之異類,其緩急輕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來教人戒殺放生之所以也。夫人物雖異,佛性原同。彼以惡業淪於異類,我以善業幸得人身。若不加憫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盡,彼罪或畢。難免從頭償還,充彼口腹。須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殺業所感。若無殺業,縱身遇賊寇,當起善心,不加誅戮。又況瘟疫水火諸災橫事,戒殺放生者絕少遭逢。是知護生,原屬護自。戒殺可免天殺、鬼神殺、盜賊殺,未來怨怨相報殺。鰥寡孤獨,貧窮患難,亦當隨分隨力以行周濟。豈戒殺放生之人,絕不作此項功德乎。然鰥寡等雖深可矜憫,尚未至於死地。物則不行救贖,立見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類無盡,能放幾何。答曰:須知放生一事,實為發起同人,普護物命之最勝善心。企其體貼放之之意,中心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則捕者便息。庶水陸空行一切物類,自在飛走游泳於自所行境。則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謂以天下而為池乎。縱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則無量水陸生命,得免殺戮。況不止一人乎。又為現在未來一切同人,斷鰥寡孤獨貧窮患難之因。作長壽無病、富貴安樂、父子團圞、夫妻偕老之緣。正所以預行周濟,令未來生生世世,永不遭鰥寡等苦,長享受壽富等樂。非所謂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審思之,戒殺放生,畢竟是汲汲為人,抑止汲汲為物,而緩急輕重倒置乎。」(《(正)極樂寺放生池疏》)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輪迴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循環報復,互殺。佛於諸大乘經中,屢為勸誡,而見聞者少。即得見聞,而信受奉行者更少。於是佛以大悲,現諸異類,供人殺食。既殺之後,現諸異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現,冀弭殺劫,以安眾生。如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載籍所記,何能備述。未殺之前,均謂是畜。既殺之後,方知是佛。是知殺生,不異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殺而食之,罪逾海嶽。急宜痛戒,庶可解脫。須知人物雖異,靈蠢互形。蠢人識暗,靈物智明。五倫八德,固不讓人。其誠摯處,比人更深。敢以我強,殺食其肉。致令未來,常受人食。歷觀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孫必定賢善發達。凡害人害物者,子孫必定庸劣滅絕。」(《(續)物猶如此序》) 



「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六齋,或十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為六齋。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為十齋。遇月小,即盡前一日持之。又正月,五月,九月,為三齋月。宜持長素,作諸功德。】由漸減以至永斷,方為合理。雖未斷葷,宜買現肉,勿在家中殺生。以家中常願吉祥,若日日殺生,其家便成殺場。殺場,乃怨鬼聚會之處,其不吉祥也,大矣,是宜切戒家中殺生也。」(《(續)一函遍覆》)


何謂持六齋,或十齋?

「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六齋,或十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為六齋。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為十齋。遇月小,即盡前一日持之。又正月,五月,九月,為三齋月。宜持長素,作諸功德。】


「見性成佛」這句話怎麼理解嗎?

「見性成佛」這句話並不完整。應該說,「見性」是成佛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足條件。因為成佛必然見性,見性未必成佛。理由是:

 (一)「見性」就是指明見諸法性空之理,「性」指人和萬物的本性。這種本性就是空性,如六祖《壇經》所說:「汝之本性,猶如虛空,了無一物可見,是名正見。」這種「見性」成就,在見道位就可以獲得,見道也稱見真性之道。但見道只能破斷見惑,斷不了深層的修斷煩惱、所知二障,要成佛,在見道的基礎上還要經過十地修道。

 (二)「見性」的「見」是指智慧正見,它只是成就佛的斷、悟智慧法身的因緣,而不是報身、化身的因緣。所謂成佛,不但要有斷、悟法身成就,還必須要有報身、化身成就。這報、化身的因緣是施捨、持戒、修忍等廣大利益眾生的福德資糧,如果修不夠色身因緣福德資糧,雖然見性,也永遠成不了佛。這是一切大乘經論所持的同一觀點。


 (三)聲聞、緣覺二乘的證道者,也能得到見性成就,否則就成不了四聖果。但如果二乘人要成佛,還必須從大乘資糧道修起,修得福慧雙資糧圓滿後,才能成佛。所以說,「見性」只能成半個佛。修福慧二種資糧,成就佛的色法二身,這是大乘佛教的共同規律。


如何看待佛法現代化的問題?又如何著手進行?

佛教千百年來的弘揚,始終遵循著契理契機的原則。如今,整個社會都已進入現代化的進程,現代的生活方式已代替了以往傳統的生活方式。如何看待佛法現代化的問題?又如何著手進行?

佛法教育、傳播手段當然也要跟上時代發展。

教確實面臨一個如何與整個社會的現代化進程相協調的問題。在飛速發展的現代社會中,佛教應該而且必須借助於現代化的各種手段來弘法利生。但這一切的前提必須是:佛法絕不能以喪失自身的原則為代價去迎合世人;佛法也絕不能以降低自身的水準為條件,一味遷就現代人的各種生活習慣、思維習慣。在這些前提下,我們歡迎一切現代化的弘法方式。但最主要的指導思想依然是,佛法的思想如果不能穿透時空的迷霧,佛法如果沒有揭示出宇宙的終極真理,佛法如果還要隨著世人分別念的改變而相應地被其所化,並不能化導世間學問與世人思想的話,這樣的佛法又怎能配稱為最究竟的智慧?故需要現代化的不應該是佛法的本質、佛法的思想,而應是把這一本質、這一思想盡最大可能傳播開來的工具;並且我們必須保證這種種現代化的工具不會日益侵蝕掉佛法的精髓,它們不應該喧賓奪主,它們只能被佛法所統帥,不能反而淩駕到佛法頭上。
如今的時代早已是科技的時代、電子的時代,為隨順世人日益變換的接收方式、聯絡及溝通媒體,佛法教育、傳播手段當然也要更上一層樓,以免落伍、跟不上時代發展。

(二)有可能產生的問題。

不過話又說回來,對這一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問題,我們也有著清醒的認識。畢竟,現代化的字眼背後絕不意味著毫無瑕疵、一片光明、皆大歡喜。
比如網路的應用就存在一些問題。佛教徒本應用它來搜集資料、解疑答惑,或開展網上教學、遠距離傳法等活動,但現在只要上網流覽一下就能發現,很多網站、很多網友都已把網路所提供的方便用來進行各種無聊的個人宣傳、個人攻擊以及庸俗的聯絡交友。再加上很多人把嚴肅的佛學辯論變成低俗的攻訐謾罵,凡夫的分別念原本就很增盛,大家又缺乏正知正見的引導,這樣一來,網路所提供給人的方便就要大打折扣了。何況對一個修行人來說,依止師長是非常關鍵的,藏傳佛教中要求弟子與上師之間應至少相互觀察三年。而在網路的虛擬現實中,這一條件如何得以落實?更何況一些佛教徒還通過網路學到了很多不好的東西,諸如增長了貪心、混淆了法與非法的界限、腦子裏塞進去一大堆無用而有害的垃圾、沉溺於遊戲等,這些都是我們在利用網路這一新媒體時所應注意的問題。



(三)用通俗易懂的現代語言對佛法進行詮釋的問題,也需從兩方面進行考察。

我們當然不反對用現代人容易理解的話語去解釋佛法。但我們擔心的是,佛經、佛法的原意會不會被有些人在這一過程中有意、無意地加以篡改。如果有人僅僅為追求所謂佛經語言的現代化,就捨棄了佛法的本來意蘊,只以自己的分別念為主幹,將自己的理解硬填充進佛法中,並以此而贏得了某些現代人的好感,則這樣的「通俗易懂」絕不應是我們奮力追求的目標。

背離了佛法的經教,剩下來的凡夫的分別念,不論在詞語上多麼貼近現代人的閱讀習慣,在思想上多麼富有所謂的現代氣息,其價值也無絲毫可取之處。《三摩地王經》中云:「眼耳鼻非量,色聲意也非,若此為正量,聖道復益誰。」這裏已非常清楚地指出了凡夫的分別念根本就是不可靠的。

因此,如果不依據佛陀的本意解釋佛法,只知用自己的分別念妄加揣測,如此這般的弘法方法怎能利益眾生。況且佛法中蘊含著非常深奧的道理,如佛經中云:「一根發塵端,不可思議剎,各形皆不一,彼等無混雜。」遇到這樣的道理時,世間語言恐怕難以揣測到如此高深的境界。此時為了隨順受現代物理學、天文學薰陶而長大的現代人的理解習慣,我們是不是要把這種不可思議的情境通俗化為二維空間、三維空間等的領域?以它們來類比佛教的時空觀是可以的,但不要讓人產生一種錯覺,以為科學才是衡量一切,包括衡量佛法的杠杆。現代科學在很多領域都無法與佛法相匹敵,而佛法中更有太多超離言語名相的地方。習慣於以通俗易懂的現代語言對佛法進行詮釋的人們,在碰到這些地方時,是要讓現代人感到佛法的不可思議,還是要讓他們感到佛法的不可理喻?當然,如果能在不改變佛法本義的情況下儘量使用現代語言,則是值得讚歎、稱揚的一種智慧之舉。



(四)人間佛教的建設綱領。

原本人間佛教的提倡是要把佛教從單純的書齋式研究、日漸繁瑣的學術化氣息、僅限於寺廟內部的流通、神神道道的怪異景觀、僧人遠離社會人群只進行逃避現實的所謂個體修煉等負面現象中解脫出來,並不是無原則地要把佛教硬塞到社會中去。在與社會相融合的同時,佛法提升整個人群精神境界、素質的任務,絕對不可「同流合污」一般地被世俗之海完全淹沒。而且歷來舉揚人間佛教大旗的漢地諸大德都是這麼孜孜不倦地獻身於佛法的弘揚與普及,並且已為佛教的振興打下了相當的物質及群眾基礎,他們將佛教從神學殿堂、純學術殿堂、偶像崇拜殿堂拉回現實人間的努力早已是有目共睹、成績卓著。但現階段一些提倡人間佛教的人士,卻有些背離先行者的既定方向,他們往往從皮毛上理解「人間」二字的含義,以為人間佛教就意味著佛教的極度世俗化。在「法法皆是佛法」的幌子下,他們庸俗化地誤解了「佛法不離世間覺」的本意。對普通凡夫而言,在他們簡單化地高舉法法皆是佛法這面旗幟的同時,不知他們是否已去除掉自身的執著與分別念?在未斷除執著與分別念的前提下,法法皆是佛法的提倡,很容易就會被人們用來裝飾自己世俗化的種種言行,還美其名曰「佛教現代化」。



續佛慧命之基礎在寺院,在發揚講經說法、聞思實修之傳統的寺院,按嚴格標準培養出一批批能弘法利生的僧才,佛法如果只知入世、不知出世為何物,這樣的佛教豈不是要讓人永遠深陷於輪迴的泥淖。那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去學佛,因它跟一般的世間倫理、道德、哲學以及一切自然、人文學科已無有什麼不同之處。

其實人間佛教宣導人之一的太虛大師,早就預見到了這一理念有可能被人庸俗化的後果,他在十九世紀的二三十年代就指出,他所謂的革新佛教應「是以佛教為中心,而適應現代思想文化所成的新佛教,」如果「失去了佛教中心的思想信仰,」流於極端世俗化,則也就失去了佛教存在的意義。他還具體指出了人間佛教的建設綱領:個人由奉行五戒十善開始,進而四攝六度,信解行證而成佛果;同時每個人都要「去服務社會,替社會謀利益」,一方面以個人人格影響社會,一方面合力淨化社會,以達成建設人間淨土的目標


一個佛教徒,除非他已然是個大成就者,否則剛一開始學佛修行就在滾滾紅塵中摸爬滾打,最終的結果恐怕不會是一個歷經千錘百煉的修行人的脫穎而出,倒是一個與凡夫俗子無什兩樣的「現代人」的長大成人。佛法如果為了吸引現代人,為了不被現代人譏笑為落後,為了暫時籠絡住不願遵守戒律、不願苦行修道、不願聞思深奧難懂的佛理、不願與自我作最頑強鬥爭的某些現代人的思維習慣、行為方式,為了整個世界都已越來越物質化、機械化,為了人們的欲望越來越增盛、性格越來越懶散、我執越來越嚴重,就放棄了嚴格的戒律、修行者必須多年聞思修的要求,以及思想與行為上必須克服種種人性弱點的修行過程,而一味投身於世間的濁流,那麼不管你給它此刻是安一個佛教現代化的名稱,還是賦予它人間佛教的美名,都不能改變一個也許用不了多少時日就會暴露出的事實: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在佛法與現代生活全方位擁抱在一起的時候,佛法如果主動讓出了自己的尊嚴與駕馭權,最後的結果便只能是形象佛法的大量應世,以及佛法與世間法則的同流合污。


學術界認為「如來藏」和「佛性」的思想是受到《奧義書》的影響,對嗎?

在早期婆羅門教經典《奧義書》中,建立了一個恒常不變的「我」,以此作為恒常的本源和解脫的依據,並提出「梵我一如」的思想。而佛教則提倡「無我」,並以「無我」作為佛教的重要特色。可是在一些大乘經典中,又提出「如來藏」和「佛性」的思想,並以此為「我」,於是學術界便認為「如來藏」和「佛性」的思想是受到《奧義書》的影響。怎樣看待學術界的意見?

大師釋迦牟尼佛在不同根基的所化眾生前,示現了三轉法輪的弘法歷程:第一轉法輪的受眾主要是小乘根基的眾生,佛陀為他們重點宣說了四諦法門;第二轉及第三轉法輪的對象主要是大乘種姓的利根者。佛陀在二轉法輪的過程中,重點宣說了般若空性。龍樹菩薩依據佛的密意作了《中觀六論》,顯發闡揚了佛陀萬法為空的理念;月稱菩薩等後繼者,又以《入中論》等論典對之作了進一步的發揮。至於如來藏的觀點則是佛陀在第三次轉法輪時所著重宣講的內容,釋迦牟尼佛面對最利根的眾生,向其廣講了有關清淨顯現方面的法門,而龍樹菩薩的《贊法界論》以及彌勒菩薩的《寶性論》則是對如來藏觀點的最全面及權威的解釋。

關於後兩次轉法輪所要著重抉擇的問題,大家一致公認為抉擇的是空性與顯現的問題。但在如何解釋這二者的關係時,很多人的看法卻不是那麼清晰、一致了。其中有一種錯誤觀點影響力非常深遠,那就是把空性和顯現當成黑白兩色的繩子一般,如果要論它們的關係,這些人想當然地就認為把黑白二繩扭和在一起就是顯空關係的最好說明。這恐怕並不符合釋迦牟尼佛的本意,也完全沒有理解《心經》中所謂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意義。其實空性與顯現的關係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關係,不論顯密,也不論禪宗還是華嚴、法華等諸宗派,所有大乘法門無不以此為判定顯空二者關係之唯一準繩。理解了這一點,對幫助大家理解如來藏的本體特徵,理解佛法所謂的如來藏與外道的「我」之間的本質區別,理解佛教的思想與《奧義書》等婆羅門經典所傳達的思想之間的截然不同的分野,都有重要的參考及借鑒價值。因「色即是空」明確告訴我們如來藏的本體為空性;而「空不異色」同樣明確告訴我們空性絕不意味著空無一物似的斷滅,在其中當然就包含有如來藏的顯現與功德。

其實在《楞伽經》中,佛陀早就回答過這一問題,他在此經中詳細闡明了佛法所謂的如來藏與外道所謂的「我」之間的嚴格區別,並由此讓大家對佛性、對如來藏有了一個更為清楚及究竟的瞭解。在本經中,大慧菩薩首先提問道:「世尊,修多羅中說如來藏本性清淨,常恒不斷無有變易,具三十二相,在於一切眾生身中。為蘊界衣所纏,貪恚癡等妄分別垢之所污染,如無價衣在垢衣中。外道說我是常作者,離於求那自在無滅。世尊所說如來藏義,豈不同於外道我耶?」

對此,佛陀回答說:「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如來應正等覺實際涅槃不生無相無願義說如來藏,為令愚夫離無我怖說無分別無影像處如來藏門。未來現在諸菩薩摩訶薩,不應於此執著於我。大慧,譬如陶師於泥聚中以人功木杖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爾,於遠離一切分別相無我法中,以種種智慧方便善巧或說如來藏,或說為無我,種種名字各各差別。大慧,我說如來藏為攝著我諸外道眾,令離妄見入三解脫,速得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諸佛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若欲離於外道見者應知無我如來藏義。」在這裏,佛陀已經宣說得非常清楚,要想與外道的「我」相區別開來,修行人必須把握如來藏的空性本體,也即不可把如來藏執著為實。



至於學術界有些人認為如來藏與佛性的思想是受了《奧義書》的影響,這種觀點實屬無稽之談。如果我們在評價任何兩種思想體系之間的關係時,只從表面的文字入手,一旦看到二者有文字上的相似甚或相同之處,然後馬上就得出定論說這二者之間有淵源關係,或一個受了另一個的影響,那學術研究豈非形同兒戲?這樣的研究恐怕人人皆可操筆上陣了,因它要求於人的實在太過簡單,只要對比一下二者產生的時間先後,再看看文字上的相同之處就可以了,實際的內涵差別都可置之不理。這種研究方式與治學態度,不僅在世間法上行不通,更不能用於佛學研究與聞思。更可怕的是,聞思修、戒定慧相統一的學佛序列,被日漸簡單化為文字上的考證「佛學」,且美其名曰以科學的態度研究佛法。在把需用全部身心,包括生命去體證的學佛,日益庸俗化為世間佛學時,不知他們想過沒有,佛法超離世間言思的那一部分最究竟的智慧,凡夫俗子是根本無法以自己的所謂聰慧,靠了世智辯聰似的世間學問家的態度來求證的。

另外,認為藏傳佛教「即身成佛」之說是建立在如來藏和佛性的基礎上的說法,也需經過考察。不論是藏傳佛教的即身成佛說,還是禪宗的明心見性說,以及淨土宗的即生往生說,都沒有強調說非要把盡此一生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全部建立在如來藏的基礎上。要徹底通達如來藏的真實含義,學術界的一些人應該仔細閱讀以下經典:《聖者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吉祥鬘獅子吼請問經》、《珍寶女請問經》、《無垢天女請問經》、《指鬘王經》、《彌勒請問經》、《如來藏經》等經典,到時想必應能對佛陀宣說的如來藏有更深入的瞭解,有些錯解當可消除。


一點是大家在理解如來藏時必須把握住的,即應把如來藏承許為無為法,但又不能把它理解為斷滅空。儘管是無為法,三身智所具光明之功德依然完全具足。在思考它們之間的關係時,任何執著有與無、非有與非無等邊執戲論之觀點都是不究竟的。《密嚴莊嚴經》云:「清淨之月輪,恒無垢圓滿,因時於世間,分別月盈虧。如是阿賴耶,恒具如來藏,佛說如來藏,名為阿賴耶。不曉此愚者,以自習氣力,見其異苦樂,業感煩惱相。自性淨無垢,功德如寶珠,無遷亦無變,徹知而解脫。」彌勒菩薩也云:「於此無所破,所立亦毫無,真實見真性,見真性解脫。」

不過若換一個角度來說,學術界有些人不理解如來藏也情有可原,因有些佛經中說,位登十地的菩薩對如來藏的證悟都像是夜晚觀色一樣朦朦朧朧。真要通達如來藏的密意是非常困難的,因它根本就不是尋思分別的對境,所以我們不能隨便就以自己的分別念妄加臆測。不依止真正的高僧大德、大善知識,不經過多年的聞思乃至實修,任誰也無法了達,更不用說給別人宣講如來藏的本義。如果說除了佛陀以外的所有眾生,包括得地菩薩都無法如實現見如來藏的話,那麼對那些雖未見到實相、不過已被善知識攝受、對大乘有信解的聲聞、緣覺以及諸菩薩而言,他們則可憑勝解信證悟佛性的總相。除此之外,那些試圖完全擺脫信仰的支撐,只欲以自己單純的「學術研究」去證悟如來藏的人,恐怕連如來藏的邊都摸不著。正如《寶性論》所云:「自然之勝義,當以信心悟,日輪璀璨光,無眼者不見。」也如《佛藏經》所說:「國王聚集諸多盲人,指示大象後,告諸盲人分別言說大象之特徵。觸大象鼻之諸盲人言『象如鐵鉤』;觸眼者謂『象如碗』;觸耳者謂『象如簸箕』;觸背者謂『象如擔架』;觸尾者謂『象如繩子』。眾盲人雖未說除大象外之他法,然彼等未全面瞭解。同理,對於佛法,雖有空性、如幻、光明等不同說法,然並非全面證悟。」




要而言之,眾生為何具足如來藏、佛性的道理,對每一個修行人來說都至關重要,如果他真想證悟成佛,而非僅僅只作個所謂的佛教文字考據者的話,那就必須把如來藏的本體與顯現,以及如來藏與空性的關係問題搞懂、搞透徹。在這方面,《寶性論》以九種意義、九種比喻把這個問題講得已是非常清楚,欲研究實修者不妨多研讀研讀這部論典。總之,顯密佛法所共許的空性與如來藏,要領悟它們之間的聯繫與區別,就必須把龍樹菩薩的《中觀六論》以及《彌勒五論》結合起來參研,如此方能洞徹佛陀第二轉及第三轉法輪的意義,否則就只能把它們割裂開來,或者像上文所述的那樣,把二者的關係理解成黑白二繩的撮合關係。對此等道理的詳細解說,可參見全知無垢光尊者以及全知麥彭仁波切的相關著作,這裏恐繁不敘。

「萬法唯心」是什麼意思?

「三界唯心」是佛陀在《大乘入楞伽經》中說的一句話。但對這句佛語的解釋上,中觀論師和唯識論師有很大的分歧。中觀家認為這句佛語是權變之說「不了義」,唯識家認為是究竟「了義」。

 中觀家為什麼認為這句佛語是不了義呢?因為按了義角度解釋,就要犯否定客觀外境存在,墮入外道數論派「神我」說的邪見,但佛是遍知者,絕對不會犯這樣的錯誤。因此,佛說這句話是針對外道造物主創世說的一種權變之說。佛說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三界並非神造,而是心造。」 「心造」就是「業造」,因為無心不會有業,業是意識操縱下的善惡和中性行為。唯識家認為,「三界唯心」這句話是究竟了義,並非權宜之說不了義。以佛陀的這句話為根據,建立了「境空識有」的唯識觀。

 對「三界唯識」這句佛語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從發生學的角度解釋此話,認為這句話是「業創世」說的同義語。欲界、色界、無色界的器世界和眾生都是眾生共同和各自的業力形成的,業是無明心支配下的行為,從業的發生根源上說主體是心,故說「三界唯心」。從發生學的意義上解釋,並不排除與意識相對的客觀存在。另一種是從存在本質的角度上解釋此語,認為「三界」的本質是觀念性的存在,沒有客觀物質世界的存在。前一種解釋出於中觀派,後一種解釋出於唯識派

但對觀念性存在中的「觀念」,究竟是指集體觀念還是個體觀念呢?從經典唯識派的意向來看,是指眾生的個體觀念。例如在《菩提心疏》中說:「雖然是一物,各見所不同,甲見為美色,乙見卻相反。」對同一事物,美醜各見不同的事實,是唯識派否定客觀存在的主要論據,眾生各見不同,也說明了唯識的「識」,指的是眾生個體的識,個體的觀念,並非集體的「共識」和「共同觀念」。若承認眾生「共識」和「共同觀念」,就不可能產生對同一物件美醜所見各不相同的情況,若眾生有「共識」,對同一事物,大家所見相同,也就無法否定客觀存在,因而,唯識說也就難以成立。



 但從承認客觀存在的中觀派看來,沒有個體意識為基礎的所謂「集體意識」,「共同意識」是不存在的,把一切存在說成個體意識的反映和個體觀念性存在也是與理相悖。

不妨舉個例子,例如說外境客觀存在,僅僅是一個個體人的意識外觀,或者觀念性存在的話,那麼,某甲未出生前和某甲死後,某甲所處的家庭環境和山河國土等是否存在呢?若存在,怎能說是某甲的「意識外觀」或者某甲的觀念性存在呢?如果說不存在,就等於說某甲死亡的同時,整個世界也毀滅了。這符合事實嗎?難道某甲未出生之前,某甲的父母親也不存在嗎?


如果說,眾生的意識是同一個意識,某甲、某乙個體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共同」觀念世界的存在的話,也避免不了更大的違背事實的過錯。假若眾生是「同一個意識」的話,一人快樂,就該大家感到快樂,一人覺悟成佛,就該一切眾生同時成佛,一人有殺人之心,眾生都有了殺人之心。這符合實際情況嗎?現在有些講唯識的人說什麼「三界充滿了我們的心」,「除了我們的心,什麼也不存在」。這種說法離經典唯識論的觀點更遠,和外道數論派的「神我觀」走到了一起。我們稱這種唯識觀為「庸俗的唯心主義」。因為,經典唯識論在唯識觀的解說上有一套比較嚴密的思辨理論,有它解釋得通的理由,但現在的庸俗唯心論就連自己也不能自圓其說,與經典唯識論不可同日而語。


生命轉世之說,如何證明?

生命轉世、無始無終的觀點是一切宗教的基礎,也是佛教的思想基礎。

若轉世的觀點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礎就會產生動搖。

因此,對生命轉世的問題,要從邏輯推理和現實證明生命轉世的方法。

(一)生命具有先行同質因。

 一切事物都是眾緣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緣是「因」,事物本身是果。事物從本質上分兩類,一類是物質,一類是精神。物質實體都是物質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質眾緣和合體,精神、意識是以極短的時間為單位的生滅連續不斷的「意識續流」,如河流、電流,前一剎那意識的同質因,後一剎那意識的同質果。剎那意識,前後相續,因果接連不斷,便形成了生命意識之流。

瓜種生不出豌豆,石頭變不成花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任何事物無因不生,異因也不生。人的意識,也是無因不生,非同質的異因物質也無法生出意識。意識和物質,雖然相依,卻非同質。意識中生不出物質,物質中也生不出意識,因果同質性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從因果必然同質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識的前因必然是意識而不是物質。既然人的意識的前因是同質的意識,人在母胎中形成時的第一剎那的意識的前因是從何而來呢?作為人的有形的物質肉體,其同質的物質因來自父母的精血,與肉體相連而性質完全不同的意識,不會沒有同質先前因,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後一剎那意識,還會有什麼呢?


 (二)續流先前因。

 意識不是物質分子集合體,而是先後相續不斷的續流——意識流。既然意識是續流,不是突然生出,突然滅亡,而是一種與時間相同的無始無終的生滅連續過程,既然是前後相續的過程,怎麼會沒有先前之流和後續之流,只有現時之流呢?以現實的意識為例也能證明意識先後相續的道理。如識別作用和回憶都離不開先前意識,知識和經驗的積累,也是先後意識連續不斷的證明。意識續流的每一個階段,都是總體意識續流的一個時段,現時生命,從生到死,這一時段也是生命自身總流轉過程的一個時段,並非全過程。


 (三)習性規則。

 生命活動中的每一種重複的實踐,會變成習性。這種習性,也稱本能。牛犢和象仔剛生下幾分鐘就會尋找母乳吃奶,人和動物的異性相求,也不需要誰來教。這都叫作本能。這種本能習性若無先前的實踐活動,怎麼會形成呢?機器人為什麼沒有本能?本能習性是實踐中形成的,因此,幼兒和初生動物身上現出的本能習性,也必定有先前的實踐活動。若有先前的實踐活動,初生生命的先前實踐活動,不在前世,又怎麼可能在今世呢?



(四)前世回憶。


 「回憶」是指對過去經驗的事件的回憶。沒有經驗過的事情不會有回憶。現實世界中有許多回憶起前世的兒童,有許多根據回憶認定前世住址、家庭、親人的國內外事例,古今中外的傳說記載,何止一二。即使是不承認定中回憶,也無法斷然否定許多兒童憑回憶認定前世的事例。通過邏輯推理和現實事例,完全可以證明生命轉世理論的正確性,能證明生命定有前世,也同樣可以證明,生命定有後世。